發布時間:2024-03-28 11:56 信息來源:洪江市洗馬鄉政府
洗馬鄉人民政府鄉長 蔣東霖
現將我2023年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匯報如下:
一、履職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責。
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強化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堅決防止和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全面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職。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著力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加強就業和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健康、文化發展、文明建設、居住環境改善等公共服務,提升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政府關于全面推行政務公開的精神,推進我鄉政務公開工作,更好的為發展服務、為基層服務、為群眾服務,結合我鄉工作實際,“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對工作中直接面對社會、面向基層,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主要工作事項必須公開;本單位內部管理的重大事項與干部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工作也必須在相應的范圍內公開。
(三)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與監督
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及時公布行政執法人員信息,加強行政執法人員信息管理;對行政處罰案件及時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進一步規范執法流程,確保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全程記錄。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提高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努力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執法理論和執法業務培訓。嚴格規范依法行政程序、行政行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陳述申辯權、聽證權、申請復議和提起訴訟權等一系列權利,減少執法行為的隨意性,解決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問題,做到履行職責與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相結合。
(五)加大法制審查力度
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深化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健全重大決策出臺前向黨委、人大報告制度。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程序,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管。規范合同管理流程,嚴格合同管理責任,加強對政府投資、資源開發、招商引資等方面行政機關合同的監管把關。3、完善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重大合同簽訂、重大行政執法以及制度建設等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健全社會矛盾化解機制。加強和改進行政調解工作,進一步明確行政調解范圍,完善行政調解機制,規范行政調解程序。加強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仲裁調解的銜接配合,規范調解程序、健全工作制度、統一調解標準,努力形成矛盾糾紛化解合力。落實信訪工作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嚴格實行訴訪分離,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引導群眾在法治框架內解決矛盾糾紛。
(七)夯實法治政府建設基礎
強化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強領導干部的法治觀念樹立和法治素養培育,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崗位培訓,落實公職人員學法考法制度,提高依法辦事、依法管理能力。加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貫徹實施“八五”普法規劃,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強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
三、存在的問題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方面:
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不夠深入,不夠全面系統,學習宣傳形式較為簡單,效果有待進一步提升;有的干部包括領導干部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理解不透徹,未能完全做到學思用貫通,知行統一。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方面:
領導干部法治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對法治建設工作重視需進一步提高。
(三)法治建設保障方面:
法治建設隊伍力量薄弱,缺少一支專業的法治建設隊伍,法治建設經費保障不足。
(四)是法治宣傳教育有待加強:
目前的普法宣傳方式較為傳統、單調,與群眾互動較少,群眾參與度較低,沒有在社會中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風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進一步提高工作站位.
進一步認識法治建設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精心研究部署,加強統籌協調,壓緊壓實法治建設工作責任,完善各項工作舉措。
(二)進一步健全依法決策機制。
完善重大決策程序制度,明確決策主體事項范圍、法定程序、法律責任,規范決策流程,強化決策法定程序的剛性約束。
(三)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
嚴格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建立一支兼顧業務能力和法律素養的一線執法隊伍。
(四)進一步服務于大局。
要進一步提升服務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轉變執法觀念,完善和落實服務大局的具體措施,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努力推動我鄉法治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為我鄉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