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3-23 15:13 信息來源:洪江市岔頭鄉政府
為了規范村級財務核算及流程,促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更好地為基層組織建設服務,特制定此村級財務管理辦法。
一、報賬員工作職責
1、負責管好本村的財務、物資、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存放、保管,資產損失和呆死賬處理申報等工作。
2、負責村級收入、支出原始憑證的收集整理,定期向財政所報賬。各項收入的合法性、支出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都要嚴格把關。
3、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保留賬外賬,不借用、挪用公款,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坐支。
4、負責村級備用金的領取、保管,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備用金限額,定期與財政所核對現金余額,做到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5、負責本村收款收據的領購、管理和繳銷工作。
6、負責將財政所編制的會計報表傳遞到村主要負責人手中,及時將財政所下發的財務公開表進行張榜公示。
7、負責村集體經濟組織文書檔案、財務檔案、合同檔案的歸檔整理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二、原始憑證
(一)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
1、原始憑證的名稱
2、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
3、填制憑證的日期和憑證的編號(經濟業務的發生日期)
4、經濟業務的簡要說明
5、經濟業務的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和金額
6、填制憑證的單位名稱、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及有關人員的簽章
(二)原始憑證的審核
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交村主任審批同意并簽字(按審批權限簽批),村報賬員復核后向財政所報賬,由會計人員審核記賬。
1、審核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的簽字是否完備,并符合審批權限的規定。
2、銀行結算票據填寫的正確性、有效性。
3、復核經濟業務金額的正確性。
4、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合法性。
對支出憑證,要審核其資金用途,要檢查經辦人、審批人的簽字是否完備,并符合本單位審批權限的規定,對不真實、不符合政策、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報賬員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更正,更正處應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三)原始憑證的整理
村報賬員負責村級原始憑證的整理,要做到規范、有序、完整。
1、通常,對面積大于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采用折疊的方法。按照記賬憑證的面積尺寸,將原始憑證先自左向右,再自下向上兩次折疊。折疊時應注意將憑證的左上角或左側面突出,以便于裝訂后的展開查閱。
2、對紙張面積過小的原始憑證,則采用粘貼的方法,即按一定次序和類別將原始憑證粘貼在一張與記賬憑證大小相同的粘貼單上。粘貼時要注意,應將同類同金額的單據粘在一起;如是板狀憑證,可以將票面和票底輕輕撕開,厚紙板棄之不用;粘貼完成后,應在粘貼單上注明原始憑證的張數和合計金額。
3、對于紙張面積略小于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則可以用回形針或大頭針別在相當于記賬憑證大小的白紙后,一起交付給會計人員,會計人員完賬后,裝訂憑證時要抽去回形針或大頭針。
4、對于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但應在封面上注明原始憑證的張數、金額,所屬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種類。封面應一式兩份,一份作為原始憑證裝訂成冊的封面,封面注明“附件”字樣;另一份附在記賬憑證后面,同時在記賬憑證上注明“附件另訂”,以備查考。
5、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并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編號。
三、村賬鄉代理流程
代理流程圖:簽訂委托協議——統一資金賬戶——支取備用金——村民辦理業務——取得原始憑證——村級審核——填制結算單——財政所審核——統一核算——輸出會計資料——歸檔保管——編制村級財務決算。
四、村級財務核算及流程
(一)貨幣資金管理
1、銀行存款管理
財政所負責在本鄉信用社,按村開設“村級銀行基本存款賬戶”,并預留單位公章、村主任、財政所會計、出納印鑒。財務印鑒由相關責任人保管,支票由出納保管。財政所代理村級集體組織資金結算,并每月與村級集體組織核對資金。
直接存入村基本戶的繳款單或銀行回單必須及時交財政所(或留存在信用社)。財政所每個月要根據銀行對賬單核對收支業務的票據是否齊全,若有缺失要及時向信用社或村報賬員索要。由村報賬員(或領款人)到銀行提取現金,財政所不得經手現金。
2、現金管理
(1)村報賬員負責管理村級組織的現金業務,其他人員不得經手現金業務。
(2)村集體組織應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現金收支業務。收入的現金須及時繳存開戶銀行。庫存現金不得用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除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超過現金結算限額的必須轉賬結算。
(3)備用金。備用金實行限額管理,村級集體組織備用金不得超過2000元,備用金由村報賬員保管,負責零星開支業務,并定期清點備用金,與財政所核對,確保賬實相符。村級工程建設過程中需預支資金的,由施工方向村級申報借款;(借條上各項簽章必須齊全,審批權限遵循限額原則,借條必須及時入賬)工程完工后,必須有正式稅票并附有施工合同復印件、工程預決算、驗收單復印件、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的書面決議復印件和完工照片等。
(二)收支管理
1、收入管理
(1)上級各部門撥款收入通過市鄉財政局直接撥付到村基本存款戶。村級到上級爭取資金時,若需要開取收據,那么到財政所開具《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給付款單位,所開票據資金統一繳存或轉賬到鄉財政局賬戶。不允許開具其他自制票據。
(2)村級自籌及經營收入必須存入村基本存款賬戶。村級收到自籌或經營收入時,統一開具《湖南省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收款收據》,票款須及時存入村基本存款戶,存款時填制銀行單據《現金繳款單》入賬,辦理收入結算。財政所要在《村集體收款收據》存根聯上注明《現金繳款單》記賬時的記賬憑證編號、日期,并加蓋財政所公章,以證明該張票據已入賬,便于以后到鄉財政局繳銷票據。
1收入現金必須開具給交款人正式收據。
2村級各項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村級基本賬戶,不得截留或私存其他賬戶。
3村所有集體收入和代收款項,一律使用專用收款收據,不得使用自制、自購的收入票據,嚴禁收入不開收據。
2、支出管理
(1)村干部誤工報酬標準按市委組織部批準的標準執行,鄉可在標準范圍內留出年誤工補貼的20%用于績效考核。村干部誤工報酬、離任村干部生活補助發放由鄉分管組織工作負責人造表,由鄉黨委書記審批并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后,由財政所打卡發放。
(2)有村集體經濟收入或其他收入的村級組織可以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對村干部的激勵,但發放對象及標準必須由鄉黨委、政府進行相關考核并提出建議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審議決定,并報鄉黨委、政府備案。發放表須附考核方案及代表大會決議復印件。
(3)黨員、組長誤工補助在不違背上級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按村民代表大會確定的標準執行,誤工日期按實際出勤日確定。發放表附村民代表大會決議復印件。
(4)因公出差,差旅費參照《洪江市機關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執行。
(5)村級財務原則上要求“行政性”零招待。
(6)“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在不違背上級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按村民代表大會確定的標準執行。
(7)未列事項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由村民代表大會評議后報鄉黨委、政府備案。
(三)報賬管理
1、經辦人持支出原始憑證報村主任審批(超過限額的按權限標準審批)。
村級支出實行限額審批制。1000元以上原始憑證后必須附有有關批示、決議復印件。
(1)村主任需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為經手人取得的有效原始憑證;是否注明用途與簽字,是否有證明人簽字。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是由稅務、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憑證,黨員、組長工資等必須使用財政所統一的工資誤工補貼單。
2、經辦人持支出原始憑證送村報賬員初審
報賬員需審核支出原始憑證內容是否真實、完整、合法,并做到“四有”:有事由、有經辦人、有證明人、有審批人。
(1)初步審核每一筆支出業務,注明資金用途并簽字證明。再確認手續完備后方可報銷入賬。對不符合規定的報銷發票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更正。
(2)支出是否嚴格執行了限額審批制:一次性支出在500元以下的(含500元),由村級組織法定代表人審批;500-1000元的(含1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和村級組織法定代表人會簽;1000-5000元的(含5000元),經村支兩委集體研究決定,并有會議記錄(復印件);5000-50000元(含50000元),由村支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集體研究決定,集體研究時,必須通知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參會,并至少有1名的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和1名以上聯村鄉干部參會,并有會議記錄(復印件),如果出席會議的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或聯村鄉干部明確提出反對意見,則需提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復印件);50000元以上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有會議記錄(復印件)。
(3)辦公費:支付辦公用品等發票,必須附辦公用品明細表。
(4)差旅費:報賬時須附村領導簽批的出差報銷單(含出差審批單、領條、差旅費用報銷單)。出差報銷單應填明出差日期、出差事由、所附單據張數、審核數及報銷人簽字。
(5)打印費:報賬時須附打印資料明細單。
(6)小車修理費:報賬時須附修理費清單。
(7)小車租車費:報賬時須附有村領導簽批的派車申請單。
(8)會議費:報賬時須附會議通知,參加會議人員報到簿等附件資料。
(9)修繕費:報賬時須附修繕合同、預算或修理清單,以及竣工決算、會議記錄、驗收單、完工照片等資料。
(10)大件物品購置:報送相關協議(或合同)復印件。
(11)基本建設支出:嚴格按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建設;申請用款時報送基建合同復印件和工程預算復印件,工程竣工時報送經鑒定的竣工決算報告復印件。
(12)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是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件字號(或復印件)。
3、報賬員根據審批的支出憑證送財政所出納審核、報賬。
(1)報賬員要按時上報有關財務收支憑證。村級當月的支出單據,應在次月5日前報賬。超過三個月沒有報賬的支出單據,財政所不再受理。同時暫緩該村資金撥付,停止辦理銀行支取業務。
(2)出納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要求。出納負責村級收支原始憑證的初審、報賬,對違反村級財務管理規定的,有權拒絕受理。
(3)出納開具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支付時,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的存根聯必須注明資金用途,并有領款人的簽字。所開支票金額必須與原始憑證金額一致。出納辦理報賬手續后,所有支出原始憑證必須加蓋“現金付訖”章。
(4)出納填制一式三份的現金結算單,報賬員需在三份結算單上簽字,報賬員留存聯必須有出納簽字。
4、出納將支出憑證交會計辦理結算
(1)結算前,出納必須登錄出納系統,編制相關現金或銀行存款收支日記賬。
(2)結算時,會計要檢查原始憑證是否符合要求,若有不符,退回重新辦理。
以下票據由財政所不予受理或退回更正:
1應附相關決議、合同、協議復印件而沒有附件的發票不報。
2經辦和審批手續不全的發票不予申報。
3印章不全、項目不明的發票不予申報。
4發票類型與發生的經濟業務內容不符的發票不予申報。
5金額涂改的發票不報。
6大小寫金額不符的發票不報。
7非稅務、財政部門印制的發票(憑據)不予申報。
8超過使用期限的發票不予報銷。
9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和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不報。
(3)結算后,會計必須在結算單上簽字。現金結算單會計、出納各一份。
賬務核對:
1日常核對:村級報賬員應根據本村的需要和財政所的有關要求,每次報賬時進行村級資金、收入、支出的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與財政所溝通、處理。
2年終結轉前會計核對:年終結轉前,村報賬員要與財政所加強聯系,核對資金余額、往來款項,尤其是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等,做好如下工作:一是核對收支是否平衡,落實結余;二是往來款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5、會計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1)記賬憑證各項內容必須與所附原始憑證相符,會計科目運用正確,打印出的記賬憑證必須印章齊全。記賬憑證除了紅字沖銷及年末結轉沒有附原始憑證外,一般都必須有原始憑證;職工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借據時另開收據。
(2)記賬憑證按村編號,分村裝訂;每個月的第一張記賬憑證前必須附銀行對賬單和現金結算單。
記完賬以后,要檢查賬務處理是否正確,現金、銀行存款是否相符,要將現金結算單、銀行對賬單與賬上進行核對,資產負債表是否平衡。
(3)財政所應當將村主任簽名并蓋章的財務會計報表于次月10日前、年報表于次年元月20日前上報市鄉鎮財政管理中心。
(4)次年元月20日前,分村打印會計賬簿。
(5)財政所負責村級會計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裝訂和保管工作,統一建立檔案、統一歸檔保存。不得隨意銷毀。保管期滿需銷毀的,應編制銷毀清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才準予銷毀。
(四)票據管理
1、村級組織收款收據由財政所統一管理。村報賬員為票據專管員,村級組織收支票據統一由村報賬員保管。
2、村級組織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制的正規憑證,其他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賬。
3、村報賬員領取、繳銷票據時,需持財政所發放的票據繳銷手冊到財政所辦理。繳銷時財政所票管員要核對需繳銷的票據金額是否與現金繳款單金額一致。財政所設立票據登記臺賬,領購或繳銷時,注明日期、起止號碼、本數等,由村報賬員簽字;同時,財政所票管員在村報賬員《手冊》中進行登記并簽字。臺賬與手冊相符。
4、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拆本使用。要妥善保存作廢票據,票據內容要填制齊全。
(五)財務公開
1、公開時間:村級財務實行按季公示(每個季度次月的20日前公示),由財政所提供公示資料(會計報表、財務公開樣表),經村主任簽名蓋章,并加蓋村公章、村務監督委員會公章后公示。
2、公開內容:根據上級規定及村民群眾的要求,逐筆逐項地對村級財務收支、貨幣資金、招待費開支、干部報酬、對外投資、集體債權債務、集體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征用補償及分配、財產物資、惠民補貼發放、捐款、救災救濟資金發放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資產負債收益分配等財務事項實行全方位公開,確保公開內容全面、詳細、規范。
3、公開形式:
(1)財政所負責在鄉鎮公示欄對村級財務按季以會計報表的形式分村進行公示,并將公示照片(電子檔)存檔備查。
(2)村級集體組織將財政所提供的公示資料在村級活動場所的公開墻或宣傳欄公示,財務公開以后,村級集體組織應當將公示照片(電子檔)交財政所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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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岔頭鄉財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