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3-13 10:00 信息來源:洪江市岔頭鄉政府
中共洪江市岔頭鄉委員會關于巡察整改階段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3年7月12日至9月1日,市委第九巡察組對岔頭鄉黨委及所屬村黨組織進行了巡察。10月27日,巡察組向岔頭鄉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視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階段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市委巡察組共指出我鄉黨委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欠到位方面,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以及在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這3個方面存在27個問題。自收到巡察反饋意見后,鄉黨委高度重視,研究成立以鄉黨委書記樊小鋒為組長,鄉黨委副書記易佳、胡寒橋、易威岐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巡察整改辦公室,負責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的信息匯總、統籌協調、跟蹤督促、審核把關、指導協助等日常工作。三個月以來,鄉黨委全面壓實整改責任,組織各站所、各村針對問題分類逐一落實整改,并堅持黨委書記一周一調度,一周一通報,現已按照整改方案基本完成巡察整改任務。通過此次巡察整改,我鄉共完善制度4項,挽回損失25.13萬元。
二、巡察反饋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1、關于“基層班子建設乏力,引領力有差距:一是政治建設不夠有力,二是管好隊伍不夠嚴格”問題的整改,完成杉木田村黨支部書記補選;強化了鄉村組干部隊伍管理,開展了批評教育。
2、關于“打造文化旅游“金三角”還需加大力度”問題的整改:已結合實際情況與5棟房屋房主簽訂了房屋騰空獎勵協議及拆遷補償協議。
3、關于“落實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不夠有力:一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措施欠佳;二是項目驗收面積不嚴格;三是人居環境整治有短板”問題的整改:更新了全鄉村集體經濟五年規劃實施方案,完成了2023年村集體經濟發展任務;核實了巖里村紐荷爾柑桔基地驗收面積;完善了鄉人居環境整治長效管護機制及村莊清潔行動方案,持續開展人居環境整治;對繁溪村部門口閑置房進行了除險處理并安裝了安全警示牌;對大年溪村開展了溪流整治。
4、關于“庫區遺留問題處置主動性不夠:一是紅線范圍內仍有拆遷移民戶未搬遷;二是存在失職行為”問題的整改:完成銅灣庫區紅線范圍內剩余農戶搬遷工作;走訪了當事人及當時知曉情況的人員,查閱相關資料,暫未發現鄉村干部存在失職行為。
5、關于“群眾“三保障”問題仍需加強:一是住房保障需加強;二是存在群眾用水難、水質差、水費貴等問題;三是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關心不夠”問題的整改:為楊滿桃申請發放白蟻藥,并指導其進行了白蟻消殺及損壞樓板木枋更換;對雞公坡村楊錫成房屋進行整修及安全鑒定;對向愛福進行危房拆除勸導,安裝了安全警示牌;楊宏富危改后的房屋主體結構完整,能夠滿足基本居住條件,僅外墻粉刷層脫落已重新進行粉刷;對繁溪村原繁溪、沅江實施人飲工程;對雞公坡、杉木田共用的水源過濾器進行維修;核實竹山園村12-14組的人飲工程后期管護由組級自管,因揚程較高電費開支大,3個組的組民集體同意按5元/噸收取的水費全部用于繳納電費及管護費用;對接市疾控中心出具了杉木田村水源地3年來的水質檢測報告,并向村民進行了解釋。
6、關于“產業項目監管欠到位:一是菊花產業完全失敗,損失扶貧資金64萬元;二是本鄉發展的種植業有3個完全失敗,損失扶貧資金37.6萬元;三是發展養殖業有3個完全失敗,損失扶貧資金73萬元;四是投入產出比嚴重失衡,損失風險較大;五是產業選址欠周全,生態損害較大,矛盾問題較突出”問題的整改:組織五個村民委員會向茂豐菊業積極追繳欠款并提起訴訟;制定《岔頭鄉鄉村振興資產運營管護制度》、村級經營性鄉村振興資產后續管護方案,對繁溪村、羊坡村失敗產業按照“四個一批”進行了分類施策并上報至鄉村振興局;強化了合同監管,并核實3個失敗項目的具體情況,豪豬養殖項目轉產資金已按要求發放到位;核實大沅村產業項目承包協議經村民代表會議集體研究同意;對巖里村油茶產業基地因水土流失造成的公路掩埋等問題進行了維修疏通。
7、關于“惠農補貼管理欠到位:一是部分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質量差;二是項目未完工驗收合格,支付全部款項;三是實施的項目手續不健全、存在消減項目的情況”問題的整改:對大年溪、繁溪、陶家、羊坡、雞公坡、杉木田村水渠問題進行了修復;組織鄉村干部集中學習產業項目報賬程序;對繁溪村水毀公路防護欄實施了安裝;完善了相關報賬資料。
8、關于“基礎項目建設管理不到位:一是耕地地力補貼發放不正確、不更正;二是產業項目分紅不到位;三是享受高齡、特困供養、養老補貼等人員死亡后未及時上報核銷”問題的整改,組織鄉村干部開展了惠農補貼政策宣講培訓及宣傳走訪,全面清理耕地建房多領惠農補貼并全額退款1777.8元;核實產業項目分紅已到位并進行了續簽;教育督促全鄉各村及時上報核銷死亡人員,2018年以來多領取的“殘疾人兩補”資金中剩余兩筆共計1360元已分別于2021年11月19日、2022年1月26日追回并存入財政賬戶。
9、關于“三資”管理較混亂:一是集體資產底數不清,長期失管;二是集體資產閑置浪費較嚴重;三是出租集體資產底子不清;四是承包款未按時收繳”問題的整改:對全鄉村集體資產進行清理,對承包到期資產進行社會招租;對杉木田村遺失的5處山林申請補辦了林權證;消除巖里村承包款未按時收繳的矛盾糾紛,并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重新認定承包面積,一次性收繳五年承包金1.35萬元。
10、關于“執法履職未到位:一是違法行為未依法查處;二是當場收取罰款行為違法”問題的整改:對違法經營的吉利煙花爆竹專賣店已依法取締;對接應急局法規股核實后可征詢當事人同意選擇“當場繳納”罰款。
11、關于“平安建設有差距:一是保障村級平安有差距;二是打擊坑蒙拐騙、偷盜不夠有力”問題的整改,組織全鄉各村輔警召開會議進行了作風整頓,并與履職不到位的村輔警進行了更換;加強了普法宣傳教育,積極開展夜間巡邏,提高了群眾安全感。
12、關于“少數公職人員親戚插手集體資產經營:一是侵占集體資產不收回;二是占用集體資金不追回;三是多報工程款;四是向群眾亂攤派費用不制止”問題的整改:已督促雞公坡村集體林山承包方按合同約定支付林山分紅款;杉木田村與林山承包人簽訂了補充協議;查實并無占用集體資金、多報工程款及向群眾攤派費用的情況。
13、關于“用權不廉風險較突出:一是村務監督流于形式;二是沒有實施組賬村代管;三是執行“四議兩公開”欠嚴格”問題的整改:鄉紀委組織各村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開展了業務能力培訓,陶家村更換了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楊松云、雙松村向元清辭去監委會成員職務;經與市財政局對接,未找到我市關于組賬村代管的相關文件依據;督促村級加強了財務學習,進一步完善了相關報賬資料。
14、關于“工作責任心不強、財務管理欠嚴格:一是執行財務制度欠嚴格;二是較大開支手續不健全;三是提前支付工程款;四是出差審批報賬不嚴格”問題的整改:已對相關報賬資料進行整改完善。
15、關于“作風建設欠重視:一是干部管理需進一步加強;二是工作機制不健全;三是資料保管不善”問題的整改,組織干部職工召開紀律作風整頓大會,更新政務中心國土建設服務窗口,優化宅基地審批等“一站式”服務;制定了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16、關于“工作欠務實,形式主義較嚴重:一是工作不務實,問題整改欠到位;二是形式主義較嚴重;三是為基層減負沒有落到實處”問題的整改:已對接水利部門對杉木田塘沖山塘涵管進行了維修;加強了文件審核把關,并對相關文件進行整改;對多余微信群進行了清理整治。
17、關于“清廉建設重視不夠:一是越級訪,重復訪還有待加強;二是清廉文化活動開展不足;三是清廉家風宣傳教育欠缺”問題的整改:制定完善了穩控方案,逐步化解矛盾糾紛,協調解決了復墾問題;制作了清廉文化宣傳墻畫及海報,加大了清廉文化宣傳走訪力度;督促各村召開了清廉家庭座談會。
18、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欠嚴格,公務用車管理欠嚴格”問題的整改:強化了公務用車管理,嚴格落實了公務用車審批制度。
19、關于“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一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欠到位;二是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不規范、不到位;三是“學習強國”學習不夠”問題的整改:全面落實“十個納入”,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全鄉各村黨組織述職內容;規范開展了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督促干部職工加強“學習強國”的學習。
20、關于“組織生活會資料保管不善”問題的整改:對2022年組織生活會相關資料進行了收集歸檔。
21、關于“基礎黨建工作有欠缺:一是對黨建工作不重視;二是公開承諾不到位”問題的整改,對黨建工作人員配備和黨建工作經費預算進行了專題研究,督促機關黨支部及黨員完善了公開承諾內容。
22、關于“組織不健全,人員配置不到位:一是村級班子配置不到位;二是非黨人員負責黨務具體工作”問題的整改:嚴格依法依規完成對杉木田村黨支部書記、巖里村村委的補選;更換了陶家村黨務工作專干。
23、關于“換屆選舉不規范”問題的整改:對杉木田、雙松、羊坡、竹山園、雙松村換屆選舉資料進行了整理歸檔。
24、關于“群眾反映的現實問題得不到解決:一是民生“雪亮工程”成半拉子工程;二是民生亮化工程質量差;三是農網改造未完工,變壓器未升級;四是村級工程拖欠群眾款項不解決;五是解決群眾困難不及時;六是幫助群眾紓困解難欠積極”問題的整改:已組織人員對雞公坡村損壞路燈進行了修復;農網改造已完工,峽州供電所承諾如后期變壓器損壞將及時進行更換;督促大年溪村付清拖欠群眾的修建機、停車坪補償款8.9萬元;已對接市自然資源局,及時跟蹤雙松村中宅基地調規動態;幫助繁溪村兩名村民進行了評殘鑒定,并為符合條件的村民申請了殘疾人兩項補貼;已積極向上級匯報我鄉各村“雪亮工程”建設運行問題。
25、關于“護糧政策執行有待加強:一是耕地“非農化”、基本糧田非糧化較為明顯,拋荒面積大;二是復耕任務落實不力,形式主義較嚴重;三是洪災毀壞良田長期得不到恢復;四是鐵路建設損壞農田長期不恢復;五是產業項目毀壞農田不恢復”問題的整改:制定了《岔頭鄉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耕地保護責任制度》,對復耕土地落實了精心耕種;督促杉木田村委會對1組向紹富、8組楊錫進共計2畝損毀農田進行了恢復;積極協調懷邵衡鐵路協調指揮部與水尾村民委員會簽訂《退地協議》并撥付18.1725萬元至水尾村委會;督促相關人員恢復了雞公坡村沈菊珍受損良田;2022年耕地恢復691畝,超額完成市級下達任務;2023年通過組織鄉村兩級干部積極開展了耕地“非糧化”宣傳及“非農化”整治,完成耕地恢復113.8畝。
26、關于“鄉村債權債務長期不清理:一是村級組織債權、債務長期不清理,債權不收回;二是鄉政府債權債務不清理”問題的整改:已做好鄉政府及各村債權債務清理,對存在的債權債務正在逐項核實并加以清收。
27、關于“統戰工作有欠缺:一是鄉黨委履行統戰工作主體責任的意識有待加強;二是對民營經濟統戰工作重視不夠;三是對宗教工作相關政策落實有待加強”問題的整改:深入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對統戰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督促各村發放了相關工作津貼并按要求完善了相關資料及制度;已加快推進岔頭鄉商會成立進度,完成商會核名,會前報批手續已接近尾聲。
三、繼續深化后續整改
為進一步深化巡察整改效果,提高鄉黨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我鄉將繼續在以下問題上深化整改。
1、針對我鄉仍需深化整改的“民生“雪亮工程”成半拉子工程”,我鄉將繼續加強與市委政法委匯報及相關通信公司的對接,爭取將民生“雪亮工程”問題解決到位,提高我鄉各村綜合治安管理水平,增強群眾安全感、幸福感。
2、針對我鄉仍需深化整改的“耕地‘非農化’、基本糧田非糧化較為明顯,拋荒面積大”問題,我鄉將進一步加大宣傳走訪力度,全力推進耕地“非農化”及“非糧化”整治。
3、針對我鄉仍需深化整改的“村級組織債權、債務長期不清理,債權不收回”問題,我鄉將繼續加強鄉村兩級債權債務清理及整改,逐年對應收應付款進行逐筆清理,對能夠收回的債權在規定時間內全面收回,對無當事人的債權進行處置,對有當事人但無法收回的,采取法律手段進行處置,對歷年來的債務在能力范圍內進行清退。
4、針對我鄉仍需深化整改的“民營經濟統戰工作重視不夠”問題,我鄉正在抓緊辦理會前報批手續,籌備召開岔頭鄉商會成立大會。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0745-7520016;電子郵箱:7401628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