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8-30 13:19 信息來源:洪江市岔頭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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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政發〔2022〕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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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岔頭鄉2022年河長制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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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鄉屬各單位:
《岔頭鄉2022年河長制工作要點》已經岔頭鄉人民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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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鄉岔頭鄉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岔頭鄉2022年河長制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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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上啟下之年,全鄉實施河長制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河湖管理保護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進一步壓實河湖管理責任,推進河湖綜合整治,加快河湖生態修復,提升河湖管護能效,持續改善河湖面貌,確保全鄉地表水評價考核斷面水質優于Ⅱ類,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100%,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美麗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以優異的成績向黨的二十大獻禮。
一、壓實河湖管理責任
1.嚴格河長履職。嚴格落實《河湖長履職規范》要求,推動各級河長落實落細組織領導、河湖巡查、問題整治、系統聯治等職責,推行責任河長述職、工作評價制度,壓緊壓實河長責任。加強鄉、村兩級河長體系動態管理,及時調整、公示河長信息,確保河湖管護責任全覆蓋。
2.強化巡查督導。采取重點巡查、聯合檢查和暗訪督查的方式,及時發現河湖問題線索并督促整改,推動年度重點工作和任務落實落地。積極配合鄉紀委監委開展鞏固深化“洞庭清波”專項監督行動,強化河長制政治監督,壓實河湖管護責任。對群眾反映強烈、領導批示、媒體曝光的突出河湖問題,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3.落實問題整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交辦問題,水利部、長江委、省級河長、鄉級河長交辦,群眾反映、媒體曝光的涉水問題的整改,強化督促督導,實行閉環管理,確保工作成效。在嚴格整改落實的同時,舉一反三,推動類似問題整改,適時進行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做好小水電分類整改工作,加強小水電生態流量監管。
4.加強協作聯動。深化“河長+部門”聯動工作機制,進一步壓實成員單位和責任聯系單位工作職責;深化“河長+檢察長”“河長+警長”協作機制,組織開展聯合巡河,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提升河湖管護司法效能。推動形成河長牽頭、河長辦統籌、部門各司其職、分工負責、協作聯動的工作合力。健全跨省界、鄉界、縣界河流河長制合作機制,開展跨鄉、跨縣河流聯防聯控合作活動。
二、推進河湖綜合整治
5.?推進重點水域治理。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完成全鄉4個“千人以上”飲用水源地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及突出環境問題整治任務。
6.?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排污監管。按照《湖南省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四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2年)》,完成年度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定點醫院污水處理的技術指導和幫扶,強化醫療機構自行監測與排污許可監管。排查、落實全鄉醫療機構醫療污水處理設施清單和問題清單,確保傳染病和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污水處理問題整改到位。持續抓好第7號省總河長令的貫徹落實,深入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善監測、溯源等工作,開展問題排污口整治。
7.?推進河湖水域空間管控。深入貫徹落實省第8號總河長令,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確保全鄉防洪安全。縱深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將河湖“四亂”問題清查整改作為各級河長日常巡查的重點,清理整治重點向中小河流、農村河湖延伸。加快沅水岔頭鄉段非法碼頭渡口整治,完成沅水規范提升類碼頭整治任務,開展防反彈、回頭看,鞏固整治效果。對占用水域岸線非法建設房地產、產業園區、商業廊橋、光伏、風電、道路、種植經濟林、文旅設施等項目以及侵占河湖灘涂搞土地占補平衡等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處理。
8.?推進河道采砂管理規范提質。嚴格落實并公告河道采砂管理責任人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完善采砂船舶集中停靠點,加強采砂船舶停泊管理。將河砂開采與河道治理、尾堆清理相結合,完成沅水干流岔頭段歷史尾堆清理處置工作,依法合規綜合利用河道疏浚砂石。持續開展全鄉河道非法采砂專項整治行動,加強監督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采砂。?
三、加快河湖生態修復
9.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開展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加強取用水全過程監管,加大取用水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貫徹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規范地下水開發利用行為。?
10.?開展水土保持與濕地保護修復。繼續開展“三水五河”河岸“增綠護源”三年行動,加強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全鏈條全流程管理,開展水土流失遙感監管,依法查處水土保持違法違規行為。實施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全鄉水土保持率提升至86.09%以上。
11.?加強生態流量和水庫運行管理。貫徹落實《湖南省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開展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督檢查和年度評價,全面落實水電站生態流量管理。明確重點河流生態流量控制斷面保障責任主體,強化生態流量監測預警、調度保障措施,保障河流生態流量達標。繼續開展“三水五河”水電站壩前保潔示范電站評比活動。完成水庫安全鑒定、年度除險加固、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和大壩安全監測設施建設任務,加快水利部小型水庫安全運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持續深化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水庫管理標準化,形成水庫運行管護長效機制。
12.強化禁捕水域日常監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強禁捕水域聯合執法監管,持續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非法市場交易等違法行為,持續鞏固退捕漁船上岸整治成果,維護禁捕水域良好秩序。
13.推進幸福河湖建設。結合中小河流治理、農村水系整治、“水美湘村”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分批推進“一鄉一亮點”美麗河湖建設,開展“農村水系治理總河長示范點”建設,帶動區域內河流源頭治理工作,加快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推進水利風景區建設與美麗河湖建設等有機結合,組織開展水利風景區申報認定,持續建設一批高質量水利風景區。
四、提升河湖管護能力
14.?夯實管護長效機制。以“五化”建設為抓手,持續健全“一辦兩員”(河長辦、辦事員、巡河保潔員)體系,落實河湖管護責任、巡河保潔人員和經費保障。統籌涉水涉河多部門需求,采取推進一體化巡查的方式,引導群眾參與監督。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培訓和交流,提高涉河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履職能力。
15.?嚴格涉水項目監管。完成河道管理范圍已劃定成果省級復核整改,與區域國土空間規劃銜接。推動劃界、岸線規劃、采砂管理等成果數據納入“水利一張圖”“多規合一”協同審批平臺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強化水域岸線分區管控。啟動小型水閘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工作,完成小(2)型水庫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嚴格涉河建設項目和活動審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督促落實批復方案和防洪補救補償措施,嚴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越權審批。
16.強化涉水市場主體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以審批主管部門為發起部門,相關部門配合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針對問題多發的地域、行業和風險較高的抽查事項開展定崗抽查并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按照“誰產生、誰錄入、誰公示”的原則,對違規違法涉水市場主體進行公示,實施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對嚴重破壞河庫的企業,由相關查處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移送相關部門吊銷其相關證照。
17.創新日常監管手段。配合省里開展河湖衛星遙感動態監測,完成省、市級河長負責的河流遙感監測問題的核查與整改,探索開展河湖視頻監測監控,加快推進智慧水利建設,加大無人機巡河工作的覆蓋面。綜合運用“智慧漁政”等監控系統,系統推動河湖“靜態”監測向“實時”監測轉變,“單一”監測向“綜合”監測轉變。
18.?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湖南省洞庭湖保護條例》《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湖南省濕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推動地方立法,強化河湖管理法治保障。組織做好“逐夢幸福河湖”主題實踐活動、“最美河湖衛士”“最美家鄉河”“優秀河長”評選等活動。繼續開展“河小青”“民間河長”等志愿服務活動,編撰河長制創新案例、典型案例,多渠道、多媒介宣傳河流治理保護成效和典型經驗。推動河湖保護宣傳進機關、進社區、進黨校、進學校、進企業,加強重點水域防溺水巡查、宣傳,繼續將河長制納入村規民約,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河湖管理保護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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