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4-19 11:23 信息來源:洪江市大崇鄉政府
各村、鄉屬各單位:
為做好我鄉2024年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切實把防溺水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把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做到防范工作早介入、防范措施早落實、安全教育早開展,最大限度遏制和避免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及懷化市委、市政府、洪江市委、市政府關于學生安全工作會議中防溺水工作的指示,落實2021年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落實暑假防范學生溺水20條工作措施的通知》(湘教小組通〔2021〕5號)、中共懷化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懷化市暑假防范學生溺水二十條措施〉的通知》精神和中共洪江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洪江市2024年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意識,以保障廣大學生生命安全為基礎,以落實主體責任為重點,加大對學校安全管理和學生涉水區域的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防溺水安全工作機制,積極營造學生防溺水宣傳氛圍,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以確保不發生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為目標,以學校周邊水域排查為重點,以加強宣傳教育為抓手,堅決消除學生涉水安全隱患,嚴防溺水事故。
三、組織領導
成立2024年大崇鄉防范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工作小組。
組 長: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朱城鑫
副 組 長:鄉黨委委員、副鄉長 虞 娟
成 員:李 丹、唐忠春、蔣亞洵、謝 晨、段宗粲、蘭 兵、易武杰、廖 輝、粟用休、肖勇軍、丁書愛、李小云、丁玉林、蔣有發、楊宏桃、向榮安、陳謹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應急辦,虞娟任辦公室主任,楊平任專干。
四、工作職責
1、各村要對學校周邊及學生上下學途中以及村莊周邊的河道、水庫、池塘、水坑進行經常性的全面排查,建立危險水域管理責任臺賬。
2、加強防溺水宣傳。利用村村響(早上8:00、中午12:00、下午放學后)、流動宣傳車、村組會議、屋場會議等方式開展防溺水宣傳教育,明確家長的監管職責。
3、在村域轄區內河道、水庫、坑塘等危險水域設立防溺水警示牌(警示牌應設責任人、聯系電話和舉報電話)和應急救生物品(竹竿、救生繩、救生圈等),確保不漏任何一處水域。
4、鄉屬學校、各村要明確工作職責,制定防溺水工作制度、預案。
5、加強學生放學后、周末、節假日、暑假期間安全管理,教育留守兒童的監護人履行好監護職責。
6、關愛走訪貧困留守兒童家庭,做好貧困留守兒童的結對幫扶工作。特別在溺水多發期的暑假多開展健康有益的活動,豐富學生假期生活,減少孩子因缺乏家長看護而發生溺水安全事故。
7、成立鄉、村巡邏隊伍,開展“一日三巡”和流動宣傳車提醒警示活動,對本村所有水域全面建立安全管理巡查臺賬。充分發揮鄉、村干部、輔警等作用,加強協調配合,逐項落實防范措施。同時及時做好轄區范圍內防溺水事故的處理和信息上報工作。
五、 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溺水事故是危害中小學生生命安全的“第一殺手”。各村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識,將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落實學生防溺水工作措施,夯實工作責任,有效遏制和減少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2、加強排查防控。各村要迅速行動,對轄區內涉水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治到位,對情況不明的河道、水庫、山塘、溝渠、洞坑、廢棄礦井等危險區域,要設立安全隔離帶、防護欄、求救電話和警示標識,提醒學生自覺遠離。
3、抓好安全教育。要深入開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通過播放防溺水教育專題片等,教育引導中小學生及其監護人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嚴肅追責問責。將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納入年度平安考評、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內容。嚴格事故責任倒查,對因宣傳教育責任不落實、管理措施不到位、重點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重大學生溺水事故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落實責任追究制。
洪江市大崇鄉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