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9 09:12 信息來源:洪江市龍船塘瑤族鄉政府
目 錄
第一部分 洪江市龍船塘瑤族鄉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管理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洪江市龍船塘瑤族鄉人民政府決算
一、部門職責
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負責行政區域內文化教育、農林水等綜合性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我鄉設立一個獨立核算機構——洪江市龍船塘瑤族鄉人民政府。內設財政所,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站,農業服務站,社會事業服務站四個站所。
(二)決算單位構成。洪江市龍船塘瑤族鄉人民政府2024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洪江市龍船塘瑤族鄉人民政府單位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710.34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21.46萬元,增長7.64%,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和項目支出等增多。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1710.3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10.34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1710.3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9萬元,占70.68%;項目支出501.44萬元,占29.3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710.34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21.46萬元,增長7.64%,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和項目支出等增多。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10.3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21.46萬元,增長7.64%,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和項目支出等增多。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總支出1710.3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02.69萬元,占41.08%;教育支出7.24萬元,占0.4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2.32萬元,占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8.67萬元,占9.28%;衛生健康支出28.33萬元,占1.66%;農林水支出643.72萬元,占37.6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48.83萬元,占2.8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6.58萬元,占0.97%;住房保障支出52.97萬元,占3.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0萬元,占0.58%。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17.48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710.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76.9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267.36萬元,支出決算為7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62.94%,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辦公經費和項目支出增加。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131.54萬元,支出決算為1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0.8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保險基數變化。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30.91萬元,支出決算為2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0.59%,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公共衛生支出減少。
4、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102.93萬元,支出決算為6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25.67%,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鄉村振興項目增加。
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29.02萬元,支出決算為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5.13%,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自然資源所撤銷。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33.12萬元,支出決算為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工資普調。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165.5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83.0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0.02%,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撫恤金、生活補助、助學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582.5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9.98%,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注意:“三公”經費不再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口徑,而是財政撥款口徑)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5.2萬元,支出決算為10.44萬元,完成預算的68.68%;與上年相比減少4.83萬元,降低46.2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2.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7.6萬元,支出決算為7.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7.6萬元,支出決算為7.6萬元
主要是日常保養維護支出,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三公經費支出口徑應在專業名詞解釋中予以說明)
3.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7.6萬元,支出決算為2.84萬元,完成預算的37.37%;與上年相比減少4.76萬元,降低62.6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接待。2024年度共接待來訪團組77個、來賓585人次,主要是業務檢查及培訓發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82.51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15.73萬元,增長62.97%。主要原因是:工作經費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5萬元,用于召開村社區會議,人數354人,內容為人大及村級工作布置等;開支培訓費5萬元,用于開展村社區工作培訓,人數356人,內容為村社區財務培訓、經濟發展培訓等;未計劃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6.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3.3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3.3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6.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6.7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5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50%。(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24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購項目的支出金額)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門(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3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自評開展情況。組織對2024年度本部門(單位)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涉及項目22個,共涉及資金50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22個501.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總額的0%;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
(二)績效評價結果。
一是績效自評結果。2024年度本部門(單位)整體支出全年預算數1710.3萬元,執行數1710.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績效自評得分96分,評價等級為“優”。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根據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四本預算”)的管理要求,本部門202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如下:
1、預算執行率情況
龍船塘瑤族鄉人民政府整體執行率為100%,各項資金均已按規執行。
2、產出目標完成情況
黨建活動:全年開展活動15次以上。包括理論學習、紅色教育及基層調研,參與率100%。
脫貧戶醫保征繳:完成率達100%,覆蓋脫貧戶445戶1564人,實現應保盡保目標。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年共組織執法活動156次,出動執法人員499人次,行政處罰453起,共計5020元;汛期強降雨天氣期間,共出動人員530人次,全覆蓋開展“敲門行動”,提前研判地質災害隱患,轉移群眾11戶19人,清理道路塌方30余處,清理溝渠12處。
安全生產巡檢:通過強化各行業領域的安全檢查力度,以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巡查檢查方式,重點查找隱患問題,確保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一年來,我鄉共排查安全隱患101起,其中重大安全隱患22起,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綜合時效與成本:所有工作均按計劃節點完成,成本控制率做到≤100%,資金使用合規率100%,未超預算。
3、效益和滿意度目標實現情況
安全成效:全年事故發生情況為零。重點部署訪查自建房、交通運輸、森林防火、煙花爆竹、校園安全、消防等重點領域,深入排查整治風險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經濟發展:2024年全鄉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總額139.5萬元,相比2023年增長69%,所有村(社區)全部達到10萬元。其中,翁朗溪村集體經濟收入超過50萬元,躋身全市11強的行列,白龍村集體經濟收入超過30萬元;全面完成農村集體“三資”清理,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合理使用風電征地補償款,有效化解村級債務。
滿意度指標:人民群眾綜合滿意度達95%。通過電話回訪調查,其中醫保服務滿意度99%,就業咨詢滿意度85%,安全生產滿意度100%。
二是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一)項目資金管理方面。整體與年初預算數保持一致,大部分項目資金使用未偏離預算數。稅收入執收成本未達預期,主要原因在于我鄉非稅收入執收成本減少,厲行節約。鄉鎮工作補貼、遺屬生活補助增加,主要原因在于人員增加,為保障工作順利開展、遺屬正常生活,而相應增加支出。(二)部門資金管理方面。存在調整預算的情況,編制范圍不太全面細化,預算執行情況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主要原因在于:預算部門對于主要業務的實施情況來源于對業務部門的了解與詢問,各部門溝通不夠及時,難免存在與實際有偏差的情況。
三是下一步改進措施(一)強化項目動態管理。通過定期對項目實施和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梳理,及時掌握項目進度,督促項目實施單位早啟動、早實施、早驗收,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項目進度支付相關款項,將預算資金管理貫穿于項目實施全過程中。(二)細化整體預算編制。不斷完善部門預算編制管理,抓住預算一體化系統平臺整合的契機,充分利用云平臺數據,加強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并作為下年預算安排的依據,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精準度和預算標準化水平。
(三)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龍船塘瑤族鄉人民政府2024年部門整體支出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財務管理制度規定,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依照計劃管理使用,部門整體支出對保障洪江市龍船塘鄉工作的正常運行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績,為科學發展城鎮重要經濟目標提供了優質的政務環境保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名詞解釋應包含本部門專有名詞,如省財政廳應有對“財政事務”科目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