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3-11 10:50 信息來源:洪江市灣溪鄉政府
機構設置和主要職能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工作職責
(1)主要承擔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人武部等上級機關交辦的各項日常工作和工青婦及各部門、各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督促檢查有關工作的落實;
(2)負責信息調研工作;
(3)負責機關建設和工作人員考勤考核以及區域內突發事件處理;
(4)履行政府綜合統計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開展轄區內統計調查和各類普查工作。
人員:王煜欽、向吉浩、蔣雪芳
辦公地址:灣溪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758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水利管理站
負責水利工程、水利建設的規劃、測量、設計和施工;
負責鄉鎮水利、水電、電力排灌,小型水庫等設施的管理,當好防汛抗旱的參謀;
負責本鄉鎮范圍內的水資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監督工作;
負責開發、利用水資源,發展水利經濟,承辦鄉黨委政府和縣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李 輝
辦公地址:灣溪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758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黨建工作站
(1)負責全鄉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管理,研究和提出全鄉基層組織建設的階段性規劃、意見及相關政策建議。
(2)研究、指導全鄉黨組織的設置和調整等工作。
(3)負責鄉黨代會的組織工作,參與人民代表大會、政協會的有關組織工作。辦理鄉黨代會的審批手續,對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進行指導。
(4)負責全鄉基層黨建工作的考核和評比表彰工作。
(5)指導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研究和提出黨員隊伍建設的階段性規劃、意見和建議,督促基層黨組織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6)負責全鄉黨內統計、組織關系接轉等工作,做好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
(7)檢查指導基層黨組織堅持黨的民主生活會制度,督促指導各支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8)提出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意見,總結推廣先進典型。
(9)加強調查研究,經常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及時發現并幫助解決基層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人員:羅金萍、宋紫嫣
辦公地址:灣溪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758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四、紀檢監察室
工作職責
(1)監督檢查基層黨支部、黨員干部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黨的方針政策、鄉黨委、政府各種規章制度的情況;
(2)協助鄉黨委抓好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檢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3)受理基層黨支部、黨員和領導干部違反黨紀政紀的信訪和舉報;
(4)調查處理基層黨支部和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或提出處理建議;
(5)受理黨員、黨員領導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的教育、宣傳、調研等工作;
(7)做好執法監察工作;
(8)承辦好鄉黨委、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有關工作。
人員:唐宇、易胤谷
辦公地址:灣溪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758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五、財政所
主要職責:
(1)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
(2)負責支農資金的預算安排和監督管理使用;
(3)管理監督政府預算單位收支;
(4)負責涉農資金的發放;
(5)負責村級財務管理;
(6)負責農村低保資金的發放和新型農村醫療資金的收取和管理;
(7)參與和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和綜合配套改革。
人員:胡力友、韓家琦、譚超
辦公地址:灣溪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758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六、司法所
工作職責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
(2)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3)代表鄉人民政府處理民間糾紛;
(4)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5)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6)負責實施社區矯正工作
(7)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人員:欽政
辦公地址:灣溪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758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七、文化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1)承擔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
(2)控制政策外生育,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推進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3)負責人口信息統計、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計劃生育綜合治理、計生綜合監督執法;
(4)負責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的落實,負責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病殘兒童醫學鑒定問題的處理和落實;
(5)負責動員組織相關育齡群眾到診療保健機構落實終止妊娠手術和避孕節育手術,負責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
(6)負責計劃生育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村組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7)負責村級計生督導檢查工作;
(8)負責鄉村文化宣傳和體育運動、農村廣播影視旅游管理服務,組織開展全民健身等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
(9)承擔轄區內廣播電視網絡和體育運動場所建設、改造、網絡維護及管理的具體工作;
(10)協助管理文化市場和文物保護工作。
人員:唐境穗
辦公地址:灣溪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758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八、國土規劃建設環保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1)負責規劃、建設、房地產等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貫徹和落實;
(2)負責村民和小城鎮住房建設與管理;負責鄉、村規劃編制實施管理;
(3)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負責市政基礎設施、農貿市場等公用事業管理;
(4)負責轄區房地產市場監管及房屋安全管理;
(5)協助市政府相關部門開展規劃、建設、房地產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6)負責宣傳環境保護的方針和政策,普及環保知識;
(7)負責掌握本轄區內的污染現狀及治理情況,建立污染源檔案,積極配合上級環保部門做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及排污費征收工作;
(8)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嚴格初審并及時上報審批,項目建成后配合市環保部門進行驗收;
(9)參與本轄區范圍內的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和節能減排工作,協助做好轄區內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
(10)對治理設施的運轉管理進行監督和檢查,對排污單位提出獎懲意見;
(11)及時處理好群眾來信來訪,做好污染糾紛的調解和污染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上報工作。
(12)積極開展生態文明鄉村,生態村、綠色學校的創建工作,積極開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審核、環境質量體系認證和環境友好企業活動;
(13)加強轄區飲用水源的保護,確保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
(14)扎實做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及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工作。建立健全農村垃圾處置體系。
辦公地址:灣溪鄉人民政府院內
人員:向其軍
辦公電話:758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九、農業服務中心
工作職能:
(1)負責農業新技術、農業新產品的實驗、示范、應用、推廣、普及和培訓;負責農產品檢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及良種繁育、植物檢疫;負責農業資源的保護、農村能源建設等工作。
(2)負責農機安全生產及農機產品的使用管理維修、質量監督、咨詢指導、推廣服務工作;負責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及有關培訓、農機購置補貼等工作。
(3)負責畜牧水產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貫徹和落實;負責動物產品檢疫、疫情測報、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及畜牧水產安全生產監管、畜牧水產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和推廣、養殖技術服務等工作的落實;受上級部門的授權委托負責動物防疫、動物衛生監督、漁政、飼料、獸藥等執法。
(4)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編制小型農田水利規劃,指導和監督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灌溉管理和農村供水工程管護,負責轄區內水資源管理、水環境治理、水保持、河道管理、負責防汛抗旱、水政監察及水政執法等工作。
(5)負責農村土地流轉合同鑒證及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辦手續的審查,并登記土地承包臺賬,負責各種惠農政策落實和涉農收費的監督,對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監督管理,負責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審計,負責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家庭農場的登記指導、規范化建設工作,及時上報有關農業信息情況等工作。
人員:蒲加斌、黃楨茗
辦公地址:灣溪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758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十、林業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1)負責林業轄區內森林可持續發展和林業政策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林業技術指導、咨詢和推廣服務、保護生態平衡;
(2)組織指導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疫工作;
(3)實施森林采伐限額制度,指導、檢查、監督林木采伐,管理森林資源,建立資源檔案;
(4)依法管理和保護本轄區的林木、林地、野生動植物;
(5)依法調查本轄區林業行政案件,負責調處山林糾紛;
(6)按規定權限審核審批發放林業相關證件。
人員:周玉松
辦公地址:灣溪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758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十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1)負責民政優撫、安置、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濟、救災、老齡、社會事物等工作;指導村社區,基層政權建設;承擔民政其他工作。
(2)負責全鄉就業服務、社會保障、農村養老保險等工作。
(3)完成上級布置的統計調查任務,按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要求,收集、整理、公布、管理統計資料。
人員:蔣才群、鄧清清
辦公地址:灣溪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758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十二、綜治維穩安全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1)主要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社會不穩定因素和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統一受理、調解、處置各類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協調處置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組織排查、協調整治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問題;組織做好特殊人群服務管理、護路護線聯防、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和反邪教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
(2)負責宣傳貫徹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負責本區域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區域安全生產規劃、職業病防治規劃和年度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辦法及年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負責本區域有管轄權的非煤礦山(含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商貿易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的相關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域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培訓、隱患排查治理、事故信息統計報送和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本區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整治、示范創建、工傷社會保險費征繳、安全標準化建設等工作;協助做好本區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審查驗收、安全檢測檢驗培訓服務機構執業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使相關市直部門委托的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行政處罰工作;承辦本級人民政府及安全生產委員會、上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督辦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宣傳、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交通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決定和指示;負責鄉村道路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管理鄉鎮水路、陸路運輸市場;對轄區內各種經濟成份的運輸車、船主和從業人員進行宣傳教育;管理鄉鎮搬運裝卸市場;負責鄉鎮道路運輸、船舶運輸、渡口以及小河支流的安全管理;管理鄉鎮汽車修理業和船舶修造業;在授權范圍內負責鄉村道路的路政管理;建立健全各種運輸工具和收費臺帳,做好交通統計報表工作。
人員:周華東、劉柯岑、段瑞
辦公地址:灣溪鄉人民政府院內
辦公電話:758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