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12-25 11:34 信息來源:洪江市審計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2024年2月23日至5月30日,對洪江市財政局組織的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 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緊扣重大政策落地落實,深化財政管理,積極盤活資金,統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有序開展各項工作,財政收支運行平穩有序,重點領域支出得到了較好保障。深化財政預算管理。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圍繞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安排財政預算資金,從預算源頭持續壓減一般性支出和非重點、非剛性、非急需支出,并加強“三公”經費監管。項目庫支出安排同比上年減少2903萬元,下降7.8%,騰出財力用于保障“三保”支出。加強資金源頭管理,重點監控財政資金支付行為,確保資金支付安全。大力推進“三資”盤活。推進國有“三資”清查盤活利用,2023年實現國有“三資”盤活收益23.09億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方面的問題。
1.部分預算編制未細化到部門和項目。2023年部分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年初未編列到單位,以財政部門為虛擬單位代編。
2.預算項目安排固化。2023年部分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年初以“歷年安排”為依據,安排財政項目資金。
3.預算調整規模過大。2023年政府性基金新增專項債券收入和國有資本經營產權轉讓收入、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預算調整規模過大。
(二)收入預算及執行方面的問題。
1.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截至2023年12月31日,應解預算收入4,915.9萬元未及時繳庫。
2.待查收入未確認核對。截至2023年12月末,待查收入529.13萬元未及時確認清理。
3.應繳未繳代征污水處理費。2023年由供水有限公司代征污水處理費245.19萬元未及時繳入市財政。
4.會計核算不規范。洪江市財政局特設結算賬戶子賬戶會計核算不規范。
(三)支出預算約束方面的問題。
報賬資料不完整。江市鎮老團村道路硬化項目報賬資料不完整。
(四)“三保”支出及庫款保障方面的問題。
1.庫款保障水平超出合理區間,存在支付風險。(1)2023年,洪江市財政有2個月庫款保障系數水平低于0.3。(2)2023年,洪江市財政有1個月庫款保障系數水平高于0.8。
2.未按“三保”熱點分類標注項目。2023年,洪江市預算一體化系統內個別項目未按要求標注“三保”項目熱點分類。
(五)政府債券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
部分項目未能在債券資金到達后及時投入使用,形成實物工作量。
(六)社保基金管理方面的問題。
1.用人單位未參保登記。洪江市懷安醫院2022年-2023年僅為部分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及繳納保費。
2.報賬資料不完整。洪江市工傷保險服務中心部分工傷預防宣傳費原始憑證資料不完整。
3.未及時登記固定資產。洪江市工傷保險服務中心購置部分打印機、電腦未及時登記固定資產賬。
(七)臨時存款賬戶方面的問題。
未及時注銷已完成工作的臨時存款賬戶。截至2024年3月末,洪江市涉及已完成相對應工作的3個銀行賬戶未及時清理撤銷。
三、審計建議
(一)健全預算體系,提升市級預算管理水平。財政部門應健全完整政府預算體系,科學編制與細化預算,逐步將上級專項轉移支付、上年結余納入年初預算,在財力增長前提下,不斷提高定員定額支出標準。嚴格預算約束,規范預算追加,提高預算執行率,強化資金撥付使用管理,切實增強預算執行效果。同時,嚴格執行過“緊日子”要求,合理規劃自出范圍,加大往來資金清零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加強管控舉措,打造政府采購閉環管理鏈條。增強對預算執行的剛性約束,實行政府采購計劃“應編盡編、無預算不采購”的嚴格管理制度。通過政府采購事前備案、事后抽查等方式加強對政府采購的全面監管。充分運用好“政采云”平臺系統,構建規范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府采購機制,打造政府采購閉環管理鏈條。
(三)進一步加大風險隱患的防范化解力度。一是嚴格控制新增政府負債,加強債務資金使用監管力度,防范財政風險。二是加強對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統計監測,按照制度地化解隱性債務的目標,積極化解各類隱性債務,努力增強自身抗風險能力。